团课 | 第一部分 第三章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 第一部分  -

团的基本知识

 

 

 

第三章  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一、一部共同行动的纲领

    每一名申请加入共青团的青年必须首先学习并承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团章经过不断的修订完善,记录了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思想、理论和政治路线与时俱进的发展轨迹,及时地体现了共青团在理论、实践以及制度建设上取得的重要成果,是推进团的事业发展、加强团的建设的根本遵循。

    二、团的性质和任务

    1、中国共青团的性质

    团章明确表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这一性质体现了团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1)什么是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政治性:政治性是共青团的灵魂。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承担起教育和引导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先进性:先进性是共青团的旗帜。每一个时期,共青团都将先进性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紧跟党的步伐,走在时代前列,成为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群众性:群众性是共青团的根脉。这要求共青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里去的路线和工作方法,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青年为中心,要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为青年健康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2)为什么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党历来十分重视发挥青年在革命事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党建立共青团的重要目的之一,就要通过共青团更好地把广大青年组织起来,为实现党的事业共同奋斗。不论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和平发展的建设时期,共青团都始终站在队伍的前列,努力完成党交代的任务。

    共青团作为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聚集了一大批具有政治觉悟的先进青年,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共青团员加入了党的队伍,成为党的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后备军”这一称号鼓励共青团更加自觉担负起培养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向党输送新鲜血液和向党和国家各条战线输送年轻干部的重任。

    2、共青团奋斗目标

    团章规定,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3、共青团现阶段的基本任务

    团章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当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1、团员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体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2、团员的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媒体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各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它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到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 以负责的答复。

    3、权力和义务的关系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共青团内,不应该只享有义务不享有权利的团员;同时,也绝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特殊团员”。